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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着色剂 |
| 执行标准 | 国标 |
| CAS | 包装 |
| 型号 | 食品级 |
| 包装规格 | 500g |
| 来源 | 合成着色剂 |
| 主要着色成分 | 其他 |
| 有效物质含量 | 99% |
| 含量 | 99% |
| 色素含量 | 85% |
| 是否进口 | 否 |

该品可单独使用或与其他食用色素配合,用于糕点;农产水产加工品(樱桃;鱼糕;针锦八宝酱菜)等多种食品。赤鲜红在食品中使用量为0.05g/kg。
规定:
用于调味酱时使用量0.05g/kg; 用于高糖果汁(味)或果汁(味)或果汁(味)饮料、碳酸饮料、配制酒、糖果、糕点上彩装、青梅使用量0.05g/kg; 用于红绿丝、染色樱桃(系装饰用),用量0.10g/kg。
[备注]:同一色泽的色素如混合使用时,其用量不得超过单一色素允许量,固体饮料及高糖果汁或果味饮料色素加入量按该产品的稀释倍数加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