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主要用途 | 营养强化剂 |
CAS | 150-90-3 |
型号 | 食品级 |
包装规格 | 1*25 |
外观 | 粉末 |
保质期 | 24个月 |
有效物质含量 | 99% |
主要营养成分 | 琥珀酸二钠 |
含量 | 99% |
是否进口 | 否 |
本产品为白色结晶粉末。无臭、无酸味,有特殊的贝类滋味,通过常用作调味剂、缓冲剂。主要使用于火腿、香肠、水产品、调味液、清酒、酱油、酱料及清凉饮料等食品工业中
琥珀酸二钠是白色结晶性颗粒或结晶性粉末, 无臭、 无酸味, 有特殊贝类滋味, 味觉阈值0.03%,易溶于水(20℃ 35 g/100 mL),不溶于乙醇。 结晶琥珀二钠在120 ℃时完全失去结晶水, 即为无水琥珀酸二钠, 无水琥珀酸二钠鲜度约为结晶琥珀酸二钠的1.5倍。琥珀酸二钠是近年来调味品中广泛应用的鲜味剂,它较多存在于贝类、 虾、 蟹等海产品中, 对这类食品呈现的鲜美味道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作用
琥珀酸二钠是琥珀酸的二钠盐,没有挥发性,因为是强碱弱酸盐,在溶液中具有缓冲作用,因此可以防止食品发酸,还能缓和其他调味料的刺激(如咸味),产生鲜美的味道。
使用范围及使用量
(1)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9939-2013)规定:可用于调味料,最大用量为20 g/kg。 [3]
(2)实际使用参考:本品作为调味料、复合调味料,常用于酱油、水产制品、调味粉、香肠制品、鱼干制品,用量为0.01%~0.05%;用于方便面、方便食品的调味料中,具有增鲜及特殊风味,用量0.5%左右。作为清酒、合成清酒的调味料,用量为0.01%~0.09%;作为酱油、酱、清凉饮料、糕点的调味料,用量为0.02%~0.09%。
供应食品级琥珀酸二钠量大从优1千克起订
【使用监管】:通知要求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尽快制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明确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不得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
【行业自律】: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行业组织要切实负起行业自律责任,积极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内部监督,加强行业监督和培训,及时发现行业中存在的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并报告的要通报批评。